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轉載]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這篇文章太好了,我決定讓他永世流傳...
這是轉載自自由時報網站: 這裡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攝影生活] Birthday present for Wendy...Nikon COOLPIX S8000

這是Wendy的生日禮物...
是在道敦崛吃完大阪燒的回程,經過ビックカメラ
花了大約五分鐘的時間挑選買下來的
(真的破了我買相機的時間記錄)
看著Wendy拍得很開心,我想那這台真的是買得很值得~

P.S K1問我為啥要買Nikon的DC?
說實在我出發前就看過S8000的評比了
比起S90、TX7來說功能都沒那麼好
實際摸過覺得質感比S90好,畫質也不會太差
加上價位又不會太貴...
不過題外話 Nikon今年應該會發表突破性的專業DC產品
看看到時候是令人刮目相看還是跌破眼鏡囉...

底下是這次旅行的部分照片
要看全部請到Flickr囉~
按這邊!

跟陽光對幹畫面邊緣有紫邊的現象,但已消費機來說已經算很輕微了...
DSCN0039

300mm(35mm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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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夜景依舊不是COOLPIX的強項...
DSCN0116

這台相機的優點:
1. 開機快、對焦快~
2. ISO400可用~
3. 臉部對焦速度很快,微笑快門很好用,但是有點靈敏...
4. 720P錄影 H.264格式,不過人家索尼都有1080i錄影了
5. 有特別獨立一個人像模式,內建柔膚功能,預設我覺得有點太強了說...
6. TTL閃燈曝光蠻準的呢

有優點當然也有缺點囉:
1. 存檔有點慢...
2. 拍攝完的影像只會停兩秒就會回復拍攝,LX3可以設定半按快門才會回復拍攝
3. 垂直拍攝不會自動轉正(除非是臉部對焦拍攝...)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生活] 我家的喵咪~

這隻貓名字叫做Taro
是我5年前收養的...
偶而愛鬼叫 吃太快吐出來
黏人的時候黏踢踢,不爽的時候甩都不甩
貓的個性真是令人難以捉摸啊...(煙~)

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心得] 推文到Plurk!

一直很羨慕K1小哥的網誌裡有推到Plurk跟推到facebook的按鈕
現在人都有plurk facebook等等方便的微網誌
想到什麼就即時分享非常的便利
如果在瀏覽器加上一段語法 推文就更方便了
就算blog沒有推文按鈕
只要瀏覽器有 什麼鬼網頁都可以推啦~

以Plurk為例
步驟一
要先開啟書籤工具列,不然就不會顯示書籤在瀏覽器上
方法請在瀏覽器上方按右鍵

步驟二
新增書籤

步驟三
網址處打上:
javascript:%20void(window.open('http://www.plurk.com/?qualifier=shares&status='%20.concat(encodeURIComponent(location.href))%20.concat('%20')%20.concat('(')%20.concat(encodeURIComponent(document.title))%20.concat(')')));

至於facebook則是:
javascript:var%20d=document,f='http://www.facebook.com/share',l=d.location,e=encodeURIComponent,p='.php?src=bm&v=4&i=1258507181&u='+e(l.href)+'&t='+e(d.title);1;try{if%20(!/^(.*\.)?facebook\.[^.]*$/.test(l.host))throw(0);share_internal_bookmarklet(p)}catch(z)%20{a=function()%20{if%20(!window.open(f+'r'+p,'sharer','toolbar=0,status=0,resizable=1,width=626,height=436'))l.href=f+p};if%20(/Firefox/.test(navigator.userAgent))setTimeout(a,0);else{a()}}void(0)

步驟四
名稱打上"推到Plurk","推到Facebook"或是任何你看得懂的文字...

步驟五
收工!

有用的話 請試試看把此文推到plurk、Facebbok上面看看~
科科~

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

[新家記事] Chapter 1. 買房子很累嗎? 裝潢更累...

2009年的7月,剛結束與仲介的次次週旋,疲憊不堪的買下人生的第一間房子
本來以為接下來會比較順利些
但其實真正累人的真的是在後頭...

坦白說,除非是深處在室內設計或是裝潢相關行業,
一般人根本不會了解什麼是裝潢,該怎麼裝潢
坦白說我也完全不懂那些
剛好我又買下有點難搞的毛胚屋
搞到年底還沒開工 真的是搞到快力不從心了
我承認我龜毛的個性,非得把事情搞懂了才肯開始
所以我也拖了一些時間,一直在圖面上打轉
本來灌了兩年的都沒用過的google sketch up竟也被我搞懂...
不得不說如果人沒有夠多的金錢,還是得萬事學著自己來
搞懂材料、搞懂成本怎麼抓之類的
這也讓我深深的理解到,室內設計真的是很不透明的世界
台灣的設計師在設計上面的報酬往往不會被重視
於是設計費用能壓低就壓低,甚至為了統包工程,設計費用還包含在工程報價中...
所有的利潤都是在工程中而來
設計費、監工費往往只是一個虛招,工程中可以賺得可多了
一般市井小民也常常任由設計師宰割
但是錢真的也不好賺,怎麼能任由設計師說了算
所以這幾個月我跟我老大也真的是努力在做功課
希望至少為沉重的房屋貸款減一些壓力也好
但這真的是很吃力的一條路
大部分的人都會因為辛苦的與設計師週旋之下妥協
但身為消費者還是要堅持住一個原則
就是服務基於適當的要求並使得提供服務者維持適當利潤的前提下進行
看不懂? 意思很簡單,講白話一點就是要賺的合理啦...
我們一開始的時候 是找幫我哥設計裝潢的設計師
我們談了很久的圖
但沒想到最後為了消防管弄得不是很愉快
於是又得重找
好家在後來找到的這間設計公司
談圖談的蠻順利的
一些設計的細節方面也都考慮的很週到
也發現了很多之前設計上面的缺陷
談好圖面 確定好報價
就給了現在這間設計公司
於是 我們的新家終於要開始動工了~
(此時 已經距離簽約買房半年了...)
(待續...)